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是负责全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实验室条件建设、实验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设备家具资产管理和校级仪器平台管理等工作的职能部处。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贯彻落实国家及上海市有关高校实验室和设备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等。负责制定并落实我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归口管理全校的实验室条件建设与安全工作。负责全校实验室的条件建设,实验室安全管理,包括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宣传和督查,化学品及其库房管理,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管理,以及辐射安全管理等。

    3、归口管理全校实验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实验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技能培训与绩效考核等相关工作。

    4、归口管理全校设备和家具资产。负责设备和家具的购置论证、入库、调拨、报废(报损)处置、资产清查等,以及学校军品质量管理体系中有关仪器设备的管理工作。

    5、归口管理全校大型科研设备规划、论证、开放共享、绩效评估。负责校院两级设备共享平台规划、建设和绩效评估;自制仪器设备、装置、设施的论证、审核及验收鉴定等。

    6、负责实验室基础数据、设备家具资产统计报表和专项报告的编制与填送,负责实验室与设备家具相关档案的收集、立卷、保管等工作。

    7、承担校学术委员会实验室建设专门委员会秘书处工作。

    8、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三科二中心,其组成结构如下图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