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二级单位: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沪教委保〔2023〕10号)相关要求,为确保五一假期实验室师生生命与财产安全,切实有效消除安全隐患,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 提高安全认识,压实安全责任
各相关二级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做到责任到人到岗,克服假期期间可能产生的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确保假期期间实验室的安全稳定。
二、做好安全自查,消除安全隐患
各相关二级单位应根据假期前开展的实验室安全检查情况,督促落实好隐患闭环管理。假期不使用的实验室要做好“四防、四关”工作,四防即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四关即关好门窗、水、电、气。
三、加强开放管理,增强防范意识
五一假期期间,确因教学和科研工作需要开放使用的实验室,须由实验室安全责任人或实验室安全助理于2023年4月28日(周五)17点前至实验室综合管理平台的基础信息系统提交特殊时段开放申请,经各相关二级单位的院级管理员审批同意后方可开放使用。各相关实验室务必根据实验室实际需求提出开放申请,开放时间申请范围仅限设置在2023年4月29日至5月3日间,超过范围的申请将不予批准。
实验室开放须同时满足以下原则和条件:1、严格落实导师责任制,导师在学生开展实验前须对其进行实验室安全知识、安全技能和操作规范培训,并落实好实验安全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2、开放的实验室须有相关教师(了解掌握开展实验情况)值守,具体负责实验室安全工作;3、实验室安全检查系统中的隐患未完成整改闭环的实验室原则上不得申请开放使用。
四、做好应急预案,加强值班巡查
根据申请开放的实验室内存在的危险源,各相关二级单位务必做好实验室各项应急预案。同时,切实安排、落实好值班人员的实验室安全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若发生问题及时启动预案,层层上报。
五、其它实验室安全防范工作
1、假期开放的实验室要严格遵守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规操作和冒险作业。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气瓶安全、特种设备安全、高温设备、水电安全、消防安全等方面管理。实验过程中有人在岗值守,充分做好个人防护,严禁在实验室从事饮食、娱乐等其他与实验无关活动。
2、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实验活动或须过夜开展的实验,确需开展的,在满足2人同时在场基础上,须做好实验风险评估与安全防范。
3、实验室师生在实验完毕后,应采取实验结束的措施,查看仪器设备、水、电、气等的关闭情况。离开实验室时,应及时关闭门窗,防止火灾、溢水和盗窃等事故的发。
4、假期期间学校暂停化学品发放与危险废物处置服务,请相关实验室提前做好计划安排。
5、应急电话:
保卫处值班电话:66134278
学校总值班电话:66134788
预祝大家五一假期快乐!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