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报废资产处置服务供应商遴选通告

创建时间:  2023-04-25  李浩亮   浏览次数:   返回

一、资格条件

1.参与遴选公司必须是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内无违法、违纪记录。

2.参与遴选公司必须具有报废仪器设备回收处理相关资质和报废仪器设备回收处理能力。

二、报名要求及安排

1.报名所需材料:

(1)《上海大学报废资产处置服务供应商遴选报名表》(见附件);

(2)公司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有效营业执照扫描件。公司经营范围应包含:废旧通讯设备回收、废旧物资回收、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废旧金属回收、报废仪器设备处置等;

(3)公司《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等相关资质证明扫描件,所有资质证明必须为同一法定代表人。

2.报名及资料递交方式:发送至电子邮箱ShuLab@oa.shu.edu.cn。

3.报名及资料递交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5月6日18:00止,过时不再受理。

4.未报名及未按要求递交上述所有资料者不具备参与遴选资格。

、项目概况

为保障教学、科研和办公活动的正常开展,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 100 号)、《上海市市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沪财教[2016]28 号)、《上海大学仪器设备和家具资产管理办法》(上大内[2022]6号)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拟对我校 2023-2025 年度设备家具报废处置服务供应商项目进行遴选。

四、服务说明

1、学校每年有若干批次报废设备家具需要处置,以上海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通告或通知为准。

2、服务单位对我校拟报废处置的每批次资产进行报价,报价不得低于评估公司对该批次报废资产的评估价,实际报价最高的单位即为本批次资产的处置单位。

3、处置单位须根据我校实际需要报废的资产到相应各校区进行清运,并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包括校园安全和资产管理等规定)。

4、处置单位须在15 个工作日内完成缴款并清运该批次报废资产。在报废资产清运过程中如遇到需拆解、切割等情况,须经学校同意后开始实施,并按相关施工的规范要求,尽到安全施工义务,确保学校人员、设施和环境不受损害,除此以外的其他事宜均自行负责。

5、处置单位在完成报废资产清运后,须将现场及附属物全部清理干净,不遗留任何垃圾。

6、现场凡报废资产之外的任何附件设备,处置单位不可单方面拆除或运走,否则将承担相应后果。

五、服务期

本项目遴选确认后,双方签订第一年度服务合同。之后,在上一年度合同到期后,上海大学将组织对服务供应商的工作进行考核,考核依据为服务合同、服务内容、服务要求、用户满意度等;考核通过,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若考核未通过,则不再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上海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3.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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