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寒假前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21-01-07  李响妹   浏览次数:   返回

各相关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各项要求,加强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预防各类实验室事故的发生,确保寒假期间实验室和师生安全,结合2021年我校实验室安全工作计划安排,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与整改

1、各学院自查与整改:

各学院务必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安全责任,自通知下达之日起,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0)》(附件1),对各实验室及相关区域进行全面细致的安全自查及整改,着重加强对安全隐患的闭环管理。建议检查人员使用“实验室管理及安全检查系统”开展自查。

2、学校集中检查: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将联合安全生产办公室于2021年01月12日 - 01月15日对各学院自查情况进行检查,具体检查安排,将提前一天通知相关学院。

3、自查与检查重点:

(1)各学院应针对2020年7月科研实验室自查自纠报告中所有隐患进行逐条核对,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到位;

(2) 检查化学试剂现场管理情况(化学试剂存储、管控品落实管控的情况);

(3)检查危险废物分类存放、规范化管理情况;

(4)检查实验室日常安全自查、巡查情况(安全员巡查职责落实情况及隐患闭环管理情况);

(5)检查实验室基础信息、风险点和防护要点的排查情况(是否已在实验室与安全检查系统内进行完善);

二、加强寒假实验室开放管理,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寒假期间,确因教学和科研工作需要开放使用的实验室,须由实验室负责人向所在学院提交《上海大学假期实验室开放申请表》(附件2),经学院同意可开放使用。学院将假期开放使用的实验室信息报实验室与设备处备案。

各学院假期开放实验室信息(三个数据,即寒假期间开放实验室总数量、开展实验的教师总人数、学生总人数),请于2021年01月20日(周三)下午下班前提交至邮箱sysaq@oa.shu.cn

详情可咨询: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陈建铭、李响妹 66132950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安全生产办公室

2021年01月06日




附件:

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0)

2、上海大学假期实验室开放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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