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二级单位:
为确保五一假期实验室师生生命与财产安全,切实有效消除安全隐患,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提高安全认识,压实安全责任
各相关二级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做到责任到人到岗,克服假期期间可能产生的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确保假期期间实验室的安全稳定。
二、做好安全自查,消除安全隐患
各相关二级单位应根据上海大学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开展“五一”节前安全大检查的通知》(上大安全办〔2026〕1号)在节前开展一次全覆盖的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隐患和管理的薄弱环节,要立即进行整改,并做好整改记录。假期间不开放的实验室,须彻底清零安全隐患,落实防火、防盗、防爆、防潮等措施,全面关闭水、电、气并锁好门窗。同时,各单位实验室备用钥匙应指定专人保管、登记领用,确保应急时可快速调取使用。
三、加强开放管理,增强防范意识
五一假期期间,确因教学、科研需要开放的实验室,各相关二级单位须通知实验室安全责任人或安全助理,于2026年4月29日前,通过实验室综合管理平台基础信息系统提交特殊时段开放申请,经学院审批同意后方可开放。开放申请须结合实际需求如实填报,开放时间限定为2026年5月1日至5月5日。
实验室开放须同时满足以下原则和条件:1、严格落实导师责任制,导师在学生开展实验前须对其进行实验室安全知识、安全技能和操作规范培训,并落实好实验安全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2、开放实验室须明确值班教师,并将其纳入系统开放审核教师名单,具体负责实验室安全工作;3、实验室安全检查系统中的隐患未完成整改闭环的实验室原则上不得申请开放使用;4、开展危险性较大、需连续实验至深夜或通宵实验,须严格执行“双人在场”要求。
四、细化安全管理,加强值班巡查
各开放实验室须强化日常安全管理:1、规范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的使用与存放,落实气瓶、加热设备、激光器件、压力容器等危险性设备的专人管理责任;2、假期前须彻底清理废液、废瓶、固体废物等危险废物;3、实验结束后,师生须及时采取收尾措施,仔细检查仪器设备及水、电、气关闭情况,尤其须关闭加热设备电源;4、有24小时运行设备的实验室,须张贴明显巡检提示标识;5、严禁私拉乱接电源、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无人值守开展加热实验。
根据申请开放的实验室内存在的危险源,各相关二级单位务必做好实验室各项应急预案。同时,切实安排、落实好值班人员的实验室安全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若发生问题及时启动预案,层层上报。
假期如遇突发情况,保卫处报警求助电话(24小时):
66134278(宝山校区)
56331897(延长校区)
69982400(嘉定校区)
咨询实验室和特种设备安全:66132950
咨询试剂采购和危废处理:66133645
预祝大家五一假期快乐!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
202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