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大型仪器管理和使用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25-10-23  李浩亮   浏览次数:   返回

关于开展2025年度大型仪器管理和使用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上海市促进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规定》等文件精神,执行《上海大学大型科学仪器使用和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管理制度,加强学校大型科研仪器管理,持续推进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提高大型科研仪器使用效益,更好地为科技创新和社会服务,学校决定开展2025年大型科研仪器管理与使用效益评价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单价10万元及以上的并且纳入我校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中的设备,以及各院级平台和分析测试中心校级平台;

二、考核填报方法:参照附件1绩效考核数据填报说明;

三、考核数据时间范围:2025.1.1-2025.10.31

四、考核指标说明如下:

1)各类机时数

教学机时指本课题组范围内,用于教学的机时数

科研机时指本课题组范围内,用于科研的机时数

社会服务指对校外人员使用的机时数

开放机时指对校内非本组人员使用的机时数

附件凭证要求:以共享平台或《上海大学贵重仪器设备使用记录本》为依据,相应机时数包括必要的开机准备时间+测试时间+必要的后处理时间。

2)培训人数

附件凭证要求提供培训记录/证明,提供具备独立操作资格的具体人员名单,必须有相应人员独立操作原始记录。

3)教学项目数:附件凭证要求能够证明该设备直接支撑的教学项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审批通过的教学项目立项书。

4)科研项目数:附件凭证请提供项目负责人签字承诺的并以上海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的科研项目证明材料,其材料能够充分说明该设备在科研项目中的支撑作用。

5)社会服务数:附件凭证提供该社会服务项目的文字说明。

6)国家级奖:附件凭证为该奖项的获奖证明。

7)省部级奖:附件凭证为该奖项的获奖证明。

8)测样数:附件凭证可以《上海大学贵重仪器设备使用记录本》为依据。

9)教师专利、学生专利:附件凭证请提供能够充分说明所获专利真实性的证明材料,以及专利号,专利以被中国或外国专利行政部门授予专利权并以公告日期为准。

10)三大检索数、核心期刊数:附件凭证请提供能够说明发表的论文真实使用了该台设备,并提供DOI号(如有),包括论文正文相关的文字描述的截图等,统计时间以论文的录用时间为准。

11)创收金额:依附于该设备所产生的各类收入,附件凭证可上传财务处报销证明或测试费发票或共享平台缴费记录等。

二、评价考核方式

1. 机组自评:各单位组织机组通过上海大学大型仪器开放共享平台填报相关使用信息。

2. 单位自评:各单位要对本单位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情况进行总结评价,按照自评报告提纲(见附件2)的要求,形成自评报告,并打印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后交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3. 学校考核:学校将对各单位大型科研仪器管理与使用效益的情况进行评价考核,并结合一定的抽查方式进行现场核实。

三、有关要求

1. 时间安排:

网上填报截至时间2025年11月13日;

2.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对所属单位报送的数据和自评报告审核把关,汇总相关材料,保证数据真实,确保本次评价考核工作顺利。

3. 请各单位于11月14日前提交单位审核过的自评报告电子版,同时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提交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业务咨询电话:66133379(李浩亮)

技术咨询电话:13918186047(李工) 18121281563(段工)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5年10月23日

  • 附件【附件v2.rar】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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