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二级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教科信厅函〔2023〕5号)和上海大学安全工作大会精神,加强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确保我校实验室安全与师生员工健康,结合2024年我校实验室安全工作计划安排,现将开学季实验室安全工作和第一季度实验室安全检查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压紧压实实验室安全责任。各二级单位应根据“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切实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压实各级岗位职责,切实将安全责任落小、落细、落实。对2024年实验室安全责任书签订和实验室安全信息牌未落实到位的,各相关二级单位应根据寒假前通知的相关要求,于2024年3月17日前保质保量完成。
二、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各二级单位应结合自身实际,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要求,在2024年3月11日至2024年3月17日期间组织1次全覆盖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检查情况上传安全检查系统,并将此次检查情况的总结(含配图)发送至邮箱sysaq@oa.shu.edu.cn。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联合安全生产办将于2024年3月18日至2024年3月22日期间组织开展全覆盖实验室安全督查。同时,各二级单位应协助学生平安志愿者开展实验室安全巡查工作。
三、完成重要危险源信息梳理登记工作。各二级单位应督促所辖实验室在2024年3月22日前排摸实验室内重要危险源,并在实验室综合管理平台基础信息系统内完善其重要危险源信息。重要危险源包括有毒有害(剧毒、易制爆、易制毒、爆炸品等)化学品、危险(易燃、易爆、有毒、窒息、高压等)气体、动物及病原微生物、辐射源及射线装置、同位素及核材料、危险性机械加工装置、强电强磁与激光设备、特种设备等。
四、做好实验室安全准入工作。各二级单位应在开学季积极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严格落实好全员实验室安全准入制。线下举办的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活动情况应上传至实验室综合管理平台安全教育考试系统(系统操作见附件一)以完善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并将教育或培训活动总结(含配图)发送至邮箱sysaq@oa.shu.edu.cn。
五、加强风险评估和个人防护。各二级单位应积极开展和落实好实验人员风险告知、实验项目风险评估以及实验人员的个人防护。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