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填写“上海大学固定资产报废、报失单”,须经主管院系(部门)领导签字后,方可递交实验室管理科审核,再由物资供应中心负责回收报废仪器设备。如贵重仪器设备(单价大于等于10万元人民币)报废,须同时提交该台仪器设备的报废申请报告。
我校仪器设备的报废工作每年1月份启动,3月底前接收各学院(部门)提交的报废单。具体时间以实验设备处网站通知为准。
下一条:仪器设备的报废年限是几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