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中心):
为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意见》的要求,按照《GB/T 27425-2020科研实验室良好规范》的要求以及上海大学第4届实验室安全文化月活动的安排,学校将组织开展2021年“赛弗安全”杯上海大学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示范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学校所有以科学技术研究活动为目的设立和运行的实验室(以下简称科研实验室),以实验室房间为单位。
二、评选条件
1.高度重视并自觉加强实验室安全工作,实验室安全管理体制健全,安全责任落实清晰明确,重视实验室安全建设;
2.实验室各项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规章制度完善并张贴规范,安全警示标识规范、清晰、明确;
3.认真组织开展实验室日常安全教育、应急演练工作,严格落实准入制度;
4.安全防护设施及消防等器材配备齐全有效,实验设备维护良好,实验环境干净整洁;
5.各类危险源按要求规范管理(以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为依据);
6.认真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5年内无安全事故发生,未因实验室安全问题被投诉或被上级部门通报批评;
7.符合《科研实验室良好规范》(GB/T 27425-2020)中关于科研实验室人员职责、研究方案和计划、质量保证方案、研究设施和环境、研究设备、研究材料和方法、研究记录和档案以及研究报告的要求。
三、评选程序
(一)实验室自荐
1.实验室就安全建设特色工作,如实验室基础水电安全、个人防护、消防安全、危化品安全、设备安全、生物安全、辐射安全、废弃物安全、应急预案等,填报《示范性实验室申请表》(附件一);
2.提交代表性图片,图片以JPG形式提交,分辨率不得低于300dpi;图片填写《作品信息一览表》(附件二),照片以“学院+系所+实验室名称+序号”的格式命名,每个实验室最少提交4张照片,最多提交8张照片。
(二)学校评审
本次活动主要有申报、初评和终评(网络投票和专家评审)三个阶段,其中网络投票和专家评审阶段网络投票比分占比40%,专家评审比分占比60%。
最终排名1-10的为上海大学示范性科研实验室,排名11-20的为上海大学优秀科研实验室。
(三)结果公示
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监督。
四、表彰
公示通过后,排名11-20的上海大学优秀科研实验室可获得奖状和200元奖金;排名1-10的上海大学示范性科研实验室可获得实验室标牌、奖状和500元奖金。
入选上海大学10个示范性科研实验室的负责人(或者代表)将受邀参加上海大学2021年上海大学实验室安全文化月活动闭幕式参加颁奖和授牌仪式。
五、活动要求
1.提交材料是示范性科研实验室评选的重要依据,请参评者按照要求认真填写,文字描述必须真实、准确和完整。
2.提交的照片必须保证原创性和真实性;
3.各申请实验室在2021年12月1日前将《示范性科研实验室申请表》(附件一)、《示范性科研实验室申请表》(附件二)以及照片作品放置于同一文件夹,以“学院+系所+实验室名称”命名,打包后发送至labshu@126.com邮箱,无需送交纸质材料。
4.活动联系人:蔡老师66137802
主办单位:上海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承办单位:上海大学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