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确保寒假期间实验师生生命与财产安全,切实有效防范排除事故隐患,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现将寒假期间实验室,尤其假期开放实验室的安全工作要求提示如下:
一、提高安全认识,压实安全责任
各相关学院要根据实验室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以及“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督促各级责任人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确保假期期间无安全事故发生。
二、做好安全自查,消除安全隐患
寒假前各级部门要做好实验室安全自查和检查工作,针对发现的问题,应做好相关记录,严格落实好闭环管理,隐患未整改到位的实验室在寒假期间暂停使用。各学院应切实做好防火、防水、防盗、防突发事件的“四防”工作,不开放的实验室务必确保寒假期间门窗关好、水电气切断,安保设备能正常工作。
三、加强开放管理,增强防范意识
寒假期间,确因教学和科研工作需要开放使用的实验室,实验室负责人应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寒假前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向所在学院提交《上海大学假期实验室开放申请表》,经学院同意后方可开放使用。学院应将假期开放使用的实验室信息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备案。
四、加强防疫管控,落实防疫措施
寒假期间开放的实验室,应严格按照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加强进出实验室人员的管控,落实个人防护及其他防疫措施。实验室师生应合理安排科研教学工作,控制实验室内的人员数量,保持人与人之间的安全距离,尽量减少人员聚集与流动。
五、做好应急预案,加强值班巡查
针对寒假期间可能出现的极端天气情况,各学院务必做好实验室各项应急预案。同时,各学院应切实安排、落实好值班人员的实验室安全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若发生问题及时启动预案,层层上报。
六、实验室安全特别注意事项
1. 导师应加强对学生实验的指导,确保其操作规范安全,根据实验情况选择佩戴防护服、护目镜、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特别注意危化品、易燃易爆品、辐射、特种设备、机械传动、高温高压等对人体的伤害,科学做好个人防护。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实验活动或需在晚上开展的实验,必须有2人同时在场方可进行。晚上22:30后不安排有危险性的实验,如确需安排,必须获得导师或实验室负责人的同意,并向学院(系)报备或按学院的要求审批同意后才可开展实验。
2. 寒假期间化学品采购平台(http://www.welaibuy.com/)正常开放,物资供应中心相关老师将于每周二线上审核化学品采购订单,并于每周三(除2月17日)发放化学品。如有化学品采购问题,请联系李俊老师(联系电话:13918289760)。寒假期间各实验室应严格做好化学品规范使用和储存,易制毒、易制爆等管控类化学品务必做好“五双”管理。
3. 实验室师生应加强对实验场所危险废弃物的安全管理,向废液桶倾倒废液前,务必确定是否会发生反应,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废液桶应规范粘贴《上海大学实验室危险废物》标签,并盖好盖子,避免挥发或倾倒。严禁向下水道倾倒废液,严禁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混放。寒假期间确需处理实验室危险废物的学院,统一由学院危废管理员须提前联系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物资供应中心钱金荣老师(联系电话:13386035030)。
4. 实验室师生在实验完毕后,应采取实验结束的措施,查看仪器设备、水、电、气等的关闭情况。离开实验室时,应及时关闭门窗,防止火灾、溢水和盗窃等事故的发生。
详情可咨询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 陈建铭 李响妹 66132950
预祝大家假期快乐!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1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