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品采购平台使用细则(试行)

创建时间:  2020-07-01  李浩亮   浏览次数:   返回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和《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意见》(教技函〔2019〕36号)等要求,为加强学校化学品的全面管理,切实保障师生安全,确保教学科研活动更好开展,上海大学化学品采购平台更新上线,具体使用细则如下:

一、平台账户建立

1、填写《管控类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和存储承诺书》(见附件),经学院审核同意后加盖学院公章。

2、经实验设备处审核通过后开设独立账户。

二、管控类危险化学品采购流程

1、登录平台后,查询所需购买的管控类危险化学品,加入购物车,递交需求单。

2、账户管理人在线审核并且确认该需求单。

3、实验设备处线上审核通过后负责发送给对应的供应商。

4、供应商配送至实验设备处化学品仓库,购买者按通知到化学品仓库打印领料单领取(必须双人签字共同领取)。

三、非管控类化学品采购流程

1、登录平台后,查询所需购买的非管控类化学品,加入购物车并填写实验室收货地址,递交需求单。

2、账户管理人在线审核并且确认该需求单。

3、购买人收到审核通过的需求单后,直接发送给对应的供应商。

4、供应商直接配送至指定实验室,购买人签收确认。

四、财务结算报销

1、实验设备处收到供应商发票后,打印结算单,负责填写报销单对接财务处报销。

2、财务处凭结算单,直接在账户管理人提供的经费账号中扣除购买费用。

五、附则

1、由于化学品种类繁多,目前平台上线供应商有限,若购买人所购化学品平台暂无法提供,可以线下采购。

1)管控类危险化学品采购须提交申请单(学院盖章,负责老师签字),由实验设备处负责采购,并向属地公安机关报备。购买人向实验设备处领用时,登录平台做好登记录入,生成入库凭证,实验设备处线上审核确认。

2)非管控类危险化学品可自行采购,自行采购过程如发生安全责任和纠纷由购买人自行负责。购买完成后登录平台做好登记录入,生成入库凭证,实验设备处线上审核确认。

3)购买人凭实验设备处入库凭证和供应商发票,自行填写报销单到财务处报销。

2、实验设备处具体经办人:李俊,联系方式:66133645,66133020,13918289760。

3、可通过校园网一网通办或实验设备处网站链接化学品采购平台。

实验设备处

2020.7.1

  • 附件【附:承诺书.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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